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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"艳照门"事件趣事一则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“蜗牛”    时间: 2008-2-27 14:51     标题: "艳照门"事件趣事一则

记者:看过陈冠希的艳照么?
  市民:一开始只看过一张。
记者:后来呢?
  市民:后来听警方说看艳照也是违法,让大家自首,我就去自首了。
记者:警方对你如何处理的?
  市民:一个警察在电脑上调出500多张艳照,逐一问我“你看的是这张么?”,“是这张么?”
记者:然后呢?
  市民:然后我才发现我被骗了,我一开始看的那张根本就不是真的。
记者:最后警方怎么处理你的?
  市民:因为没有证据表明我看过,所以被释放了。
记者:通过这个事件你有何体会?
  市民:警察局的电脑很好!很强大!建议大家都去自首!
够哥们就支持一下!感谢!
作者: 南天一柱123    时间: 2008-2-27 16:01

哈哈,看过了不过还是谢谢楼主.
作者: 杀人的人    时间: 2008-2-27 21:26

紧急出动我要自首,楼主可别骗我去后回不来呀.
作者: linmbx    时间: 2008-2-27 22:37

哈,警察其实就黑社会的白热化现象
作者: ainili    时间: 2008-2-28 15:29

笑一笑,十年少,嘿嘿,我有年轻了10年!
作者: h464120833    时间: 2008-2-28 22:52

不喜欢
陈冠希有错么!没错吧,不就是多和几个女人做爱了么!
老拿他开涮!难道就是因为他是明星么?
我们自己在生活中不也做过么
真为他难过,也为拿他开涮的的人感到脸红.说他人的时候请先想想自己.
作者: 不是节日也快乐    时间: 2008-2-28 23:15

现在我才知道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含义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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